【新聞資料】政院送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電子煙通路自救會呼籲盡速召開公聽會 將推動電子煙管理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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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販售通路業者自救會 01/13/2022

針對行政院於今(1/13)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並將送入立法院,但內容仍保留「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應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等相關爭議條文,電子煙販售通路業者自救會表示,立法院應盡速召開公聽會並邀集產業界、使用者代表與學者專家進行討論,並質疑國內外學者專家與智庫均明確指出新興菸品具有減害潛力,為何不能全部透過健康風險評估來提供菸品消費者更好的選擇?自救會並強調如果未來菸害防制法真的禁止新興菸品,一定會另推專法反制。

電子煙販售通路業者自救會表示,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於2021年11月出版的《新興菸品健康危害研議》指出「完全用電子煙代替可燃菸品,可減少使用者接觸有毒物質和致癌物質的機會。」,加熱菸在近千名的大型人體臨床實驗中,同樣比傳統紙菸顯著減少了更多有害物質的曝露,許多國家已據此科學證據合法納管新興菸品,為何衛福部不採用國衛院的研究成果?

在2021英國電子煙高峰會中,美國密歇根大學衛生管理和政策系兼任教授Cliff Douglas指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許可電子煙產品的販售,而FDA的研究也證實與煙草產品相比,其他含尼古丁的替代品對人體危害要小得多,有利保護公眾健康。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心理學和神經科學博士Debbie Robson則表示,應該重新思考菸草減害(tobacco harm reduction, THR)的定義,無法停止吸菸的人往往都面臨心理健康、藥物使用、失業、低收入與生活環境等多項風險因素,重新定義衡量標準與優先考慮菸草減害計畫,對這些人來說尤為重要。既然各界論述都呼應自救會的一貫訴求:不要逼民眾抽紙菸!立法院是否能夠在法案審查前,透過公聽會來檢視更多科學證據?


英國於醫院內設立的電子煙處方部

自救會強調,行政院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並沒有提到加熱菸應申請的健康風險評估究竟包含哪些標準?審查的作業流程是什麼?希望立法委員能藉由公聽會讓業者與主管機關針對「健康風險評估之申請方式、所需文件資料、風險評估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有關事項」進行討論,業者願意繳納稅捐、更願意配合明確的管理規範。而如果電子煙真的在這次修法中連進入健康風險評估的機會都被抹殺,業者也將推動「電子霧化器衛生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以專法方式爭取合法納管,透過明確化電子霧化器(含溶液)及相關器物或行為之定義,以及規範電子霧化器生產製造、輸入與販售業者應遵守之衛生安全規定,來保障消費者合法安全使用的權益,並對於電子霧化器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進行妥善管理,要讓社會大眾瞭解,「新興菸品絕對不等於毒品」。

新聞聯絡人:電子煙販售通路業者自救會Tobe 0925825519